公司断断续续地只支付了不到三年的社会保障。其余的由我自己支付。公司能补偿我吗
针对您在公司工作期间自行缴纳社保能否要求公司补偿的问题,结合法律依据分析如下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》第七十二条规定,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,缴纳社会保险费”,此为法律强制性规定,公司作为用人单位必须履行社保缴纳义务。同时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第二十六条明确,“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、排除劳动者权利的”劳动合同无效,您被迫签署的放弃社保协议因免除公司法定责任而无效。此外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》第四条规定,“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”,公司未缴纳社保的行为违反该规定。综上,您自行缴纳社保后,有权要求公司补偿其应承担的缴费部分,公司不能以协议为由拒绝补偿。针对您在公司工作期间自行缴纳社保的情况,以下是实用的行动建议:1.收集并整理核心证据:收集您的劳动合同、社保缴纳记录(包括个人自行缴纳的凭证)、与公司沟通社保问题的聊天记录或书面文件,以及被迫签署的放弃社保协议,这些证据将证明公司未履行社保缴纳义务及您的实际损失。2.与公司协商补偿事宜:携带上述证据与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或负责人沟通,明确提出要求公司补偿其应承担的社保费用,若协商成功可签订书面补偿协议。3.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:若协商无果,可向公司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,提交证据材料,要求监察部门责令公司补缴或补偿社保费用。4.申请劳动仲裁:若投诉后公司仍不配合,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,主张公司补偿社保费用。选择解决方案的重点考虑因素:优先通过协商解决以节省时间成本,若协商不成再通过行政投诉或仲裁维权,需结合证据是否充分、公司态度等情况判断。若您对具体流程或证据收集有疑问,欢迎进一步向我们咨询,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指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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